公告
訪客
-
教導處
|
2016-04-13
|
點閱數:
347
主旨:
函轉於運送感染性生物材料及傳染病檢體時,應依據「感染性生物材料及傳染病檢體包裝、運送及訓練管理規定」辦理,以確保運送人員及周遭民眾安全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4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50039436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規定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(網頁:傳染病介紹 > 感染管制及生物安全 > 實驗室生物安全 > 實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規範及指引 > 我國實驗室生物安全相關規範)瀏覽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