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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令 訪客 - 人事室 | 2022-10-31 | 點閱數: 216

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1 年 10 月 25 日南市教課(二)字第 1111377183 號函

主旨:修正「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實施要點」規定,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檢送旨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。

  • 修正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實施要點1111025.pdf
    1) 修正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實施要點1111025.pdf
  • 修正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實施要點1111025--對照表.pdf
    2) 修正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實施要點1111025--對照表.pdf
  • 修正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實施要點1111025--總說明.pdf
    3) 修正臺南市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儲訓實施要點1111025--總說明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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