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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 訪客 - 教導處 | 2015-08-10 | 點閱數: 395

(一)房地合一稅制自 105 年起實施,出售房地請於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 30 日內,向國稅局辦理申報。
(二)地價稅特別稅率請於 9/22 前申請喔!
(三)8 月 31 日當天土地登記簿上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,即為當年全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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